010-65768101
财税眼 新闻 法规 筹划
专家之窗 预约 问答 咨询
新华学苑 课程 职场 考试
财税商务 财税超市 威客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资讯 » 新闻 » 中国税企业和谐公共服务研究院 » 正文
资讯

总机构核定征收,分支机构查账征收,如何汇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2-14  浏览次数:43709
核心提示:总机构核定征收,分支机构查账征收,如何汇总?问题描述: 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已经出台,目前有些企业的总机构实行核定
 

  总机构核定征收,分支机构查账征收,如何汇总?

 问题描述: 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已经出台,目前有些企业的总机构实行核定征收,分支机构却实行查账征收。请问该类企业应该如何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 问题答复:

汇总纳税企业不应该事前核定,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28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责任编辑:编辑部]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全国分站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