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南通如东县一小学四名学生在一场国际性机器人比赛亚洲赛中获得冠军,从而进入总决赛,但由于负担不起参赛费,只能中途放弃。面对网上热议,如东县教育局及时作出声明:“教育局对按规定组织的各类学生竞赛活动费用均予以全力保障……我县景安小学四名学生参加的RobeRAVE国际机器人大赛是由Intel公司赞助举办的赛事,该赛事不在文件所规定的赛事目录中。”
简单来说,如东县教育局依照《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7年全省中小学竞赛活动项目的通知》文件规定,不组织也不支持中小学生参加该文件规定之外的竞赛活动。RobeRAVE国际机器人大赛不在经审核批准的年度《全国中小学生竞赛活动项目》《全省中小学生竞赛活动项目》两份目录之内,如教育局工作人员所言,又“怎么可能从财政报销的角度上支持呢”?
四个乡村孩子,凭借刻苦钻研,在国际性赛事拿到亚洲冠军实属不易。即便参加的是规定以外的赛事,客观上也为母校、家乡、国家赢得了荣誉,值得肯定,学校也可给予嘉奖、表扬。但若单凭舆论嘈杂之声、凭一己同情之念,政府部门即拨款资助,却失了章法;厚此赛事、薄彼赛事,更有失公平。政府部门用纳税人的钱为纳税人服务,有所为,有所不为。财政支出该如何使用、用于何处、需用多少,均需要按规办事,不仅要在阳光下运行,还要步步审核、事后审计。这既是政府运行应有的程序,也是对纳税人的钱负责的态度。所以这次教育部门明确表态不支持比赛、不担负费用。虽然听起来感情上让人有些难以接受,却是负责任政府应有的态度。
当下的中国,早已告别了什么事儿都由政府包办的时代。有限的财政支出本来也需要花在刀刃上,尤其是补短板、兜底线上。政府奖励、政府支持不是不能有,但一切都得依法依规、按程序来。学生固然值得同情、期待参赛心情也可以理解,但却不能由政府买单,纳税人的钱由不得因情而动。
在法律允许的框架内,学生们可以自由参赛,也可以因故退赛;社会单位和个人可以选择资助,也可以选择不资助;政府行为却必须坚定,由不得半点“感情用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