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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9-22  浏览次数:35
核心提示: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时间:2023-09-20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字体:大中小】打印分享到:日前,财政
 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企业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
 
 
 
 
时间: 2023-09-20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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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公告称,为进一步鼓励企业研发创新,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工业母机产业高质量发展,提高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

根据公告,集成电路企业和工业母机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20%在税前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20%在税前摊销。

公告指出,上述所称集成电路企业是指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生产、设计、装备、材料、封装、测试企业。工业母机企业是指生产销售符合《先进工业母机产品基本标准》产品的企业,具体适用条件和企业清单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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