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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远安县国税局:强化措施加强煤磷两矿税收管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1-28  浏览次数:575
核心提示:本网讯(通讯员刘俊)四季度以来,远安国税以磷、煤两矿为重点,加强工作调研,制定工作措施,在规范管理上下功夫,切实理顺管理

  本网讯 通讯员  刘俊)  四季度以来,远安国税以磷、煤两矿为重点,加强工作调研,制定工作措施,在规范管理上下功夫,切实理顺管理秩序,做到应缴尽缴,充分挖掘增收空间。

针对磷矿行业:一是加强税基管理。严格执行“一票制”管理,加强日常监督和检查,确保政策执行到位;二是加强低品位磷矿税收管理。要求企业按次报告低品位矿石销售情况,报告内容有销售对象、矿石品位、销售价格、开票金额等情况,防止企业以好充次,造成税收流失;三是加强磷矿石调运销售与计量吨位比对。每月按照磷矿办提供的计量信息,与企业调运销售的数量进行比对,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和纳税评估;四是加强价格的跟踪调查。在周边地区对磷矿石加工企业进行价格跟踪调查,查看帐目、记账凭证和入库资料,看销售价格、销售数量是否与实际相符。调查掌握市场行情变化,对计税价格明显偏低的企业及时进行调查和纳税评估。

针对煤矿行业:一是加强日常巡查。要求税收管理员定期进驻企业,现场核实企业发票使用情况、进项发票的取得情况、销售及库存等情况,并作出巡查报告;二是加强信息采集。对日常管理中需要采集的信息以列表形式进行明确,要求税收管理员建立完整、准确、连续的参数体系,为加强税源管理提供准确数据;三是严格煤炭企业的建账建制,实施以票管税,规范煤炭企业账簿管理;四是实行纳税评估。将生产量、销售量、申报数、发票开具的金额和数量、生产工人工资、选矿比、预警指标等进行比对,强化预警告知,对发现问题的企业进行纳税评估,促进企业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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