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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宪容:突破利益固化藩篱才有重大改革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2-13  来源:华夏时报  浏览次数:591
核心提示:当前中国深层次的改革,首先就得对现有的改革思维模式进行反思或审视,就得重新认识当前改革的思维模式。

12月7日至1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广东省委书记汪洋等陪同下,到了中国改革开放中开风气之先的广东调研,并发表了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表示,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一招,也是决定实现“两个100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一招。我们要坚持改革开放正确方向,敢于啃硬骨头,敢于涉险滩,既勇于冲破思想观念的障碍,又勇于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

在笔者个人看来,这个讲话,不仅强调改革开放的重要性,而且也指出当前中国改革开放的切入点,即如何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因为,任何改革开放都需打破现有的利益关系,都要通过新的制度与法律重新调整与规范人们的行为方式及激励约束机制。对既得利益者来说,当改革开放要打破现有的利益关系时,他们出来反对甚至于以制度化的方式来固化现有的利益关系也是必然。因此,如果不能够突破现有的利益固化藩篱,要进行重大的制度改革是不可能的。要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就得从当前改革开放的路径与方式入手。

中国改革开放30年了,当前中国不仅面对着“体制性虚荣”,而且也陷入严重的制度改革胶着状态。面对这种现实,习近平总书记上任后到外地调研的第一站——改革开放中开风气之先的广东,就是希望激发起国人对当前中国制度改革的反思与热情,就是希望通过改革开放让中国走上伟大的复兴之路。可以说,如何深化当前中国的改革开放基本上成了国人的共识,也应该是十八大新政府上任后的首要任务。

不过,中国改革开放深层次改革要改什么?在笔者看来,当前中国深层次的改革,首先就得对现有的改革思维模式进行反思或审视,就得重新认识当前改革的思维模式。改革开放30年,是取得了不小的成绩,但是过去30年中国改革开放是一个逐渐地放弃自下而上的改革转变为自上而下改革的路径过程。而且这种转变在上个世纪80年代后期已经完成,当前中国的改革基本上是建立在自上而下的改革路径上,即是建立在威权的领导及中央政府制度设计的基础上的自上而下改革。

30多年前,邓小平以其智慧和勇气冲破了传统社会主义认识上的禁区,开启了中国新一轮改革开放。但是这种改革路径随着中国改革深入发展,来自既得利益集团的阻力与困难会越来越大,甚至于这些既得集团利益早就用制度方式已经固化。特别是当前中国改革不仅没有对现有改革路径进行反思,而且无论是改革的总体规划,还是当前十分盛行的所谓改革的顶层设计,更是把这个自上而下的改革方式发展到淋漓尽致。因此,全面反思当前中国的改革路径,并在此基础上对这种改革路径进行重大的调整或转型,是当前中国深层次改革的第一要义。因为,只有自下而上的改革路径,才能设计出平衡各阶层利益关系的制度与法律,才能让这样的法律制度对政府权力进行有效制衡与约束。这才是中国新一轮深层次改革的基础或起点,也是打破当前利益固化藩篱的核心所在或切入点。比如说,为何当前许多制度安排会造成重大的利益冲突和诸多社会问题。这就在于这些制度安排或设计不是自下而上完成,不是通过公平公正的公共决策方式来进行,而是由少数精英来设计。而这样的制度设计与安排不仅无法调动全国人民智慧与积极性,不能保证绝大多数人的利益,而且这种制度设计可能成了少数精英维护其利益的工具或保护既得利益的护身符。因此,对自上而下的改革路径反思应该是当前中国深层次的重大制度改革第一要务。

不合理的既得利益一旦合法化及制度化,它将成为整个社会改革的严重障碍,从而使得现代意义上的法治社会无以确立。可以说,当前中国法律条文应该不少,但多数法律制度安排是管制绝大多数人而不是约束政府权力的。因此,当前中国深层次改革还要全面清理现行的法律法规,就得重新界定现行的法律是从何而来,就得反思这些法律制度是不是平衡了整个社会各阶层的利益关系。如果法律不再从公共决策方式来获得,而仅是来自于少数部门、组织甚至于个人,那么这样的法律制度往往可能成为既得利益集团把其利益制度化的工具。

还有,中国改革方式是激进式还是渐进式的。对比上个世纪东欧经济改革不如中国成功,渐进改革方式成了中国经济改革的主导。在主流意见看来,任何激进式的改革只会给社会发展带来更大的负面影响,不会取得成功。但是美国麻省理工经济学教授阿西莫格鲁等人通过研究法国大革命对德国西部及西北地区的影响表明,激进的制度改革可以清除阻碍城市化和工业化的障碍,带来持续的经济增长,激进的制度改革不一定仅是对社会经济发展产生负面影响,反之,它可以是一种新制度或社会秩序建立的开始。对于中国来说,是不是也得重新思考当前这种渐进改革的方式了。如果我们制度改革老是试点后进行,不仅容易错过改革的良机,也会让固化的利益藩篱以制度化的方式来强化。

再就是,中国重大的制度改革就得重新界定政府之职能。在成熟的市场经济中,政府的基本职能是界定得十分清楚。比如确立制度界定产权、保证合约的有效履行、保护弱势民众的财富不会受到侵害等。但是,中国政府职能则成了整个经济生活的主宰。它不仅持有整个社会经济生活中的绝大部分实质性资源,而且主宰了制度安排的制度性资源。在这种情况下,中国经济最大的特征就是权力经济。中国绝大多数经济活动都以权力为核心而展开,以权力大小成了获利多少的工具。当前国内经济生活中,政府官员贪污腐败严重、收入分配不公、社会流动性固化、国有企业垄断等现象都是与政府职能界定不清有关。因此,重新界定政府官员职能应该是十八大后中国重大制度改革的难点。

总之,只有对已经的改革思维模式与改革路径进行反思,才能突破现有的利益固化藩篱,并为十八大后改革开放奠定基础。而以往自上而下的改革路径与模式,仅是由少数精英操弄的改革的顶层设计,不仅不能成为十八大后改革的动力,反而这些改革路径与思维模式可能成为十八大后深化改革的重大阻力。因为,当前所有的经济问题与社会问题都是这种改革模式与路径所导致的结果。而这些问题不解决,它将成为未来中国经济发展的严重障碍。

释放“改革红利”要从三方面破题

赵晓(微博) 史贵存

改革还是最大的红利。李克强副总理的一句话引起了海内外民众的共鸣。毫无疑问,改革是个好事。但是,近些年来,我们对改革的共识正在模糊,对改革的感觉也变得既熟悉又陌生。当前我国的转型与改革远未完成,改革全面进入以调整利益格局为重点的攻坚区、深水区,以改革促转型、促发展的潜力巨大。

李克强副总理的“改革红利说”有一个大背景,就是中国的人口红利已经过去,并且进入了人口负债,这使得以往的粗放型增长模式已然终结。中国经济从2011年最高14%以上的增长,到2012年已经回落到7%的增长,未来能否继续保持可持续的增长,是一个不小的挑战。展望未来,中国亟须重建增长的内在动力,而改革是关键。努力实现重要领域改革的实质性突破,充分释放改革的红利,将形成未来10年我国发展转型的主要动力。因此,就有了“改革红利说”。

与此同时,对于改革红利说,笔者有另外一个理解,就是“改革红利”在某种程度上也对应了这些年的“公平负债”。所谓公平负债,指的是过去这些年,我们的改革在有些方面停步了,在有些方面甚至是倒退了,由此带来公平的负债,需要以新改革来偿还。比如说国企改革,不仅没有进一步深入,反而出现了“国进民退”。社会改革也很大程度上因为“维稳”,或由于利益集团的纠葛而举步维艰。因此,“改革红利说”,既针对人口红利的消失,也针对公平负债的问题,只有通过改革,才能重建公平、正义,以及市场和民间的活力。

目前来看,下一步的改革是中国最大的红利。因为长期以来,我国政治、经济、社会等各领域都存在体制上的漏洞与缺陷,体制上的缺陷只能导致经济社会的不平衡发展、矛盾越来越突出。如果把国家比作一台机器的话,那么这台机器的运转阻力(成本)巨大,离顺畅、高效、节能还有很大的空间,而且有老旧、僵化的危险。可以说,只有通过改革才能弥补各领域体制上的缺陷,进而能够释放改革红利。笔者认为,下一步改革,急需从以下三方面破题。

首先,要通过土地制度改革打破城乡二元经济。长期以来,由于土地产权制度上的缺陷,我国城市可通过各种“剪刀差”对农村进行掠夺,这直接导致了城乡的巨大差别。土地制度改革对于增加农民收入、缩小城乡差距意义重大,进而可能释放出巨大的生产和消费潜力。来算一笔账,2011年,全国土地出让均价约为944元/平米,而征地补偿标准,国家规定最高不超过所占耕地前三年平均产值的30倍,实际上只有26元/平米。这意味着农民在征地中所分配的收益比例只有2.7%,大概相当于农民六年的收入水平,征地补偿标准严重偏低。2011年,全国农民人均拥有耕地2.3亩,按照当前实际每平米最高26元的补偿标准,约等于人民币4万元。在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方面,如果能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大幅度提高征地补偿,让土地出让金中征地费用占比从目前的2.7%提高十倍到27%,就意味着农民人均耕地的价值会上升到40万元。这就会使得农民收入有明显改善,农民可以增加消费,也可以用这些资金,或者用土地抵押去扩大生产机会,中国经济的活力就会有一个很大的释放。

其次,户籍改革是推进城镇化、释放经济潜能之关键。接下来的10年甚至几十年,经济发展的潜能很大程度上来自于我国的城镇化,而城镇化所蕴含的巨大内需潜力需要户籍改革来释放。从国际经验看,城镇化率处于30%-70%是快速发展阶段。2011年我国的城镇化率为51.3%,正处于加速发展的区间。此外,我国人口城镇化的发展空间巨大,而人口城镇化将释放巨大的投资与消费需求。当前51.3%的城镇化率,是按城镇常住人口统计的,其中还包括了1.6亿的农民工群体。如果按城镇户籍来计算,人口城镇化率只有35%左右,远低于世界52%的平均水平。碍于户籍制度的限制,虽然有大批农民工进城务工,但他们并不能享受到市民待遇、消费需求无法释放,而且人口迁徙特征也很明显。考虑到十年后我国的发展前景,人口城镇化率应不低于50%。也就是说,未来10年我国人口城镇化率的年均增长率应为1.5%左右,但如果按当前年均增长1.2%来测算,10年后我国人口城镇化率仍只有47%,仍达不到目前世界的平均水平。这就急需通过户籍制度改革来配合我国城镇化的推进。

最后,通过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来创造幸福和公义。在这次的十八大报告中,居民收入倍增计划备受瞩目。我们在强调收入倍增的同时,更要通过完善分配制度、缩小贫富差距,进而提升老百姓的生活质量。收入分配改革要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第一,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在中国的基尼系数中,收入差距的60%来自于城乡差距。在农村,有49%的人口,人均纯收入不到7000元;而在城市,51%的人口收入已接近24000元。第二,扩大中等收入者群体。通过“调高、扩中、提低”来形成一个收入的“橄榄形”,解决城市“夹心层”居民的尴尬。第三,打破垄断,创造机会公平。导致贫富不均的重要原因是机会不均,这就需要通过国企改革等方式打破垄断,还需要通过制度建设保护私人财产不受掠夺。过去邓小平提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十八大之后,效率与公平应该被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上,改革也应该围绕着公平、正义、机会均等来展开。

就好像钟摆从来不可能只朝一边摆一样,改革也有类似经济周期的波动。过去十年,改革基本是左摆趋势,直至重庆出现“唱红打黑”这样极左的做法。十八大之后,从当前民众学者对于重启改革的呼声,以及社会各界的种种迹象来看,中国改革已经重新回热。而且可以预见,下一步的改革会更强调公平性、市场性和系统性,不再像以往那样“摸石头过河”。希望大家都能做一个美梦,一觉醒来,每个人手里都多了改革的红利。(赵晓 北京科技大学教授;史贵存 北京科技大学中国经济研究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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