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个税法:减轻“被剥夺感”
根据新个税法,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标准从每月2000元提高到3500元。相关专家表示,对纳税人而言,工资、薪金减除费用标准的提高意味着普遍的降税。
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教授高萍说:“在排除‘三险一金’后,比如某人每月的工资是3300元,新个税法实施后,工薪部分每月将不用缴纳个税,每月少缴个税105元,全年少缴1260元;如某人的月工资为6000元,原来每月需缴个税475元,新个税法实施后,每月需缴个税145元,每月少缴330 元,全年少缴3960元。”
“目前,我国月工资收入在7500元以下的纳税人占整个工薪所得纳税人的比重达到90%以上,新个税法实施后,意味着绝大多数纳税人税负比以前降低。”高萍说。
可以看出,新个税法的实施无疑会给很多老百姓带来减税的实惠。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说,经过此次税法修改,纳税人数从8400万人减少至约2400万人,有约6000万人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全年将减收1600亿元左右,其中提高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和调整税制结构带来的减收约是1440亿元,占2010年工薪所得个税的46%。
据初步测算,新个税法实施后,湖南省工薪所得纳税人占全部工薪收入群体的比例将由26.55%降为6.66%,工薪纳税人将由151万降至39万,减少了112万。
在高房价、高物价、高生活成本的当下,个税免征额提高到3500元,大受城市“夹心层”的欢迎。
新税法体现了“高收入者多纳税,中等收入者少纳税,低收入者不纳税”原则,减轻了中低收入人群的负担,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城市夹心层的“被剥夺感”。(黄河)
9月1日,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全国工薪族一年少缴个税1440亿元,纳税人数也由从8400万人降至约2400万人,6000万人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就在个税备受关注之际,因中秋将至而引发的“月饼税”突然成为热点;与此同时,“房产加名税”也激起公众强烈反响;美国《福布斯》杂志选择此间凑热闹,指称中国内地的“税负痛苦指数”居全球第二……一时间,“税”字热度倍增。
值得深思的是,人们为何对税如此敏感?
有人说,中国进入了“税感时代”,即在公民“纳税人意识”增强的背景下,更加关注税收是否合理,这亦是一种进步意义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