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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适用-适用对象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山西省电力公司所属供电企业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2-01  浏览次数:292
核心提示: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1号 全文有效成文日期:2012-04-09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1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12-04-09
 
 
    根据《电力产品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0号)第四条规定,现对山西省电力公司所属供电企业的增值税预征率公告如下:
    2012年4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山西省电力公司所属供电企业增值税预征率暂调整为1%。
    特此公告。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二○一二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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