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劳务公司征收营业税的公告
|
公告〔2011〕6号
|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11-07-22
|
|
为规范劳务公司的营业税政策,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以下简称16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