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卫生局 厦门市物价局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非营利性民营(行业及社会)医疗机构财务、价格及税务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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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卫规财〔2010〕4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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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10-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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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医疗机构:
为督促非营利性民营(行业及社会)医疗机构合法运营,严格规范诊疗服务行为,严格执行财务会计制度、价格政策和税收政策,促进医疗机构之间公平有序竞争,确保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非营利性质,更好的为广大民众提供质优价廉的医疗服务,经研究决定于2010年10月25日—29日组织开展非营利性民营(行业及社会)医疗机构财务、价格及税务检查。请各有关医疗机构做好准备工作,积极配合检查工作。 厦门市卫生局办公室 2010年10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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