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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适用-税种类别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昆明机场海关签发出口货物报关单有关退税问题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1-23  浏览次数:198
核心提示:大国税发〔2005〕195号 全文有效成文日期:2005-09-13
大国税发〔2005〕195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05-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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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县)国税局、各稽查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昆明机场海关签发出口货物报关单有关退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5]78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五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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