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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适用-税种类别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油气田企业增值税管理办法》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1-24  浏览次数:246
核心提示:京财税[2009]192号 全文有效成文日期:2009-02-25
京财税[2009]192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09-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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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油气田企业增值税管理办法》的通知
    京财税[2009]192号


    各区县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油气田企业增值税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09]8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二00九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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