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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适用-税种类别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各级机构购买办公房屋恢复征收契税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1-25  浏览次数:203
核心提示:财税〔2001〕63号 全文有效成文日期:2001-04-16
财税〔2001〕63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01-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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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契税征免政策的通知》(财税字〔1998〕123号)到期停止执行。从2001年1月1日起,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各级机构购买办公用房恢复征收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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