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国税发〔2005〕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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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05-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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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县)国税局、地税局,各稽查局,国税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大连市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五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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