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地税发〔2010〕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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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10-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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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2号,以下简称《意见》),结合我区地税部门的实际情况,现将我局《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工作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于2010年6月20日前将贯彻情况上报自治区地税局(法规处)。
二〇一〇年二月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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