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档案局、人劳局、地税局,各社保机构: 现将《厦门市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 _1306324326_01.doc 2、 _1306324343_02.xls 3、 _1306324377_03.rar 厦门市档案局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二○一一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