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省直管市、林区国家税务局: 为深化机动车辆税收“一条龙”管理工作,提高税收征管效率,省局开发了《湖北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网络管理系统》,为做好该系统的推广应用工作,现将《湖北省推广应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网络管理系统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地在执行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向省局报告。 附件:湖北省推广应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网络管理系统实施方案 egsf-2007-13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