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下发卷烟批发单位名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1-28 浏览次数:
197
核心提示:鲁国税函〔2009〕297号 全文有效成文日期:2009-09-28
鲁国税函〔2009〕297号
|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09-09-28
|
|
各市国家税务局(不发青岛):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卷烟批发单位名单的通知》(国税函〔2009〕459号)通知精神,现将具有卷烟批发资质单位名单下发给你们(见附件),主管税务机关应参照名单对卷烟批发环节消费税纳税人进行核实,加强对卷烟批发环节消费税纳税人的管理。各地在执行过程中遇到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局(流转税管理处)。
附件:山东省卷烟批发单位名单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八日
|
[ 法规适用-税种类别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