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特种流动眼科手术车免征车船使用税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2-11-28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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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鲁地税三字[1998]第11号 全文有效成文日期:1998-04-30
鲁地税三字[1998]第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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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1998-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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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卫生厅、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你厅、会《关于办理“复明扶贫”特种流动眼科手术车有关手续的函》(鲁卫函[1998]第43号)收悉。按照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对香港盲人辅导会己于1997年捐赠我省的特种流动眼科手术车1部,给予免征车船使用税的照顾。
此复。
一九九八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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