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税政四〔1989〕3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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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1989-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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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税务局(不发沈阳、大连):
近接国家税务局(89)国税地字077号《关于家庭财产两全保险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的批复》称:“家庭财产两全保险属于家庭财产保险性质,其合同应照章贴花”。
希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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