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地税行〔1997〕2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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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1997-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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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地方税务局:
现就局你沈地税[97]142号文件《关于印花税税政问题的请示》中所提出的省农业生产资料总公司缴纳印花税的问题答复如下:
经调查,该公司的化肥购销计划均以省计划委员会下达的年度化肥生产和收购计划为依据的,它不具备经济合同的性质,因此对于此类年度化肥购销计划还应在贴花。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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