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商务资字〔2010〕9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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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1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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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商务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资研发中心采购设备免/退税资格审核办法的通知》(商资发[2010]93号)和市商务委、市财政局、北京海关、市国税局《关于办理外资研发中心采购设备免/退税资格审核的通知》(京商务资字[2010]314号)要求,经审核,现将第一批符合条件企业名单公告如下:
1. 阿尔派电子(中国)有限公司
2. 摩托罗拉(中国)技术有限公司
3. 保诺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4. 诺基亚西门子通信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5. 施耐德电气(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6. 锐迪科创微电子(北京)有限公司
7. 诺维信(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8. THOMSON宽带研发(北京)有限公司
2010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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