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布2010年度第二批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2-08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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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甘国税函发【2011】188号 全文有效成文日期:2011-06-21
甘国税函发【2011】1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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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11-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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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国家税务局,开发区国家税务局,矿区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布2010年度第二批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的通知》(财税〔2011〕3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附件: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布2010年度第二批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的通知(财税〔2011〕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民政局: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0]45号)精神,现将经民政部初步审核,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会同民政部联合审核确认的2010年度第二批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予以公布。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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