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文网发〔2011〕3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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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11-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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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文化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动漫企业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市发[2008]51号)、《关于实施〈动漫企业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产发[2009]18号)和《北京市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规定,市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我市提交年审材料的动漫企业进行了审核。现对通过年审的30家企业名单予以公布。
特此通知。
2011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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