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企业所得税过渡期优惠政策执行口径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2-09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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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青国税函〔2010〕194号 全文有效成文日期:2010-05-27
青国税函〔2010〕19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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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10-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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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各自治州、海东地区、西宁东川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企业所得税过渡期优惠政策执行口径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5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一O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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