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65768101
财税眼 新闻 法规 筹划
专家之窗 预约 问答 咨询
新华学苑 课程 职场 考试
财税商务 财税超市 威客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法规适用-税种类别 » 税种类别 » 正文
法规适用-税种类别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2009年度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2-09  浏览次数:271
核心提示:闽地税函〔2010〕8号 全文有效成文日期:2010-01-27
闽地税函〔2010〕8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10-01-27
 
字体: 【】 【】 【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闽地税函〔2010〕8号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2009年度国家规划
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
优惠政策的通知
福州市地方税务局: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2009年度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名单的通知》(发改高技〔2009〕3357号),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被列为2009年度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的规定,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请遵照执行。
                           二O一O年一月二十七日 
 
[ 法规适用-税种类别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全国分站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