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上海世博会退税函调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1-23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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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豫国税函〔2009〕159号 全文有效成文日期:2009-05-11
豫国税函〔2009〕1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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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09-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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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上海世博会退税函调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9〕217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世博会退税函调工作直接关系到我国政府形象,各地必须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按总局有关规定办理,确保及时回函和回函质量。
二、对不按时回函以及回函质量不高的,省局将予以通报。
二○○九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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