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2-1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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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青国税函〔2009〕404号 全文有效成文日期:2009-08-28
青国税函〔2009〕4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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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09-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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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各自治州、海东地区、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函[2009]388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做好报表内容和填报说明的学习、培训工作,并在实际工作中按照填报说明,认真做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由省局统一印制后下发各地使用。
二OO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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