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国税发〔2005〕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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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05-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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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涉外企业联合税务审计操作规程(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设区市应在2005年度先在两个行业选取二至三户涉外企业进行试点,待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开。
二OO五年三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