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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适用-税种类别

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和简化出口退税人工审核的意见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1-23  浏览次数:198
核心提示:京国税函〔2008〕96号 全文有效成文日期:2008-02-13
京国税函〔2008〕96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08-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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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和简化出口退税人工审核的意见》(国税函[2007]1350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情况补充规定如下,请一并执行。
  由于我市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已全面取消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须人工审核出口货物报关单中的“批准文号”是否与企业申报的核销单编号一致。

                          2008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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