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疑点问题分析上报及核查反馈工作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2-11-23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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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辽国税函〔2007〕457号 全文有效成文日期:2007-12-28
辽国税函〔2007〕4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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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07-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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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国家税务局(不发大连):
《出口货物退(免)税疑点问题分析上报及核查反馈制度(试行)》(以下简称《制度》)是防范骗税互动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切实加强防范和打击出口骗税工作具有重要意义。近期,各市按照《制度》要求,对近年来本地区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审核、审批过程中发现的疑点问题进行了分析、整理、上报。为了有利于总结经验,促进《制度》的实施,现将《制度》印发以来的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各市疑点问题分析上报情况
各市能够按照《制度》要求,组织人员开展疑点问题的分析、汇总,在规定时限内上报《出口货物退(免)税疑点问题核查分析表》(以下简称《分析表》),具体表现如下:
(一)高度重视,迅速落实。各市能充分认识《制度》重要性,迅速安排落实。各级工作人员对工作中存在的疑点问题进行了认真细致地梳理、分析、总结,各部门、各岗位之间密切配合衔接,领导严格把关,通过共同努力,短时间内各市共上报疑点问题52条。
(二)疑点覆盖范围广,有代表性。本次上报疑点问题涉及进货环节、出口环节、申报环节、计算机审核、预警评估、日常管理等方面,涵盖了出口货物退(免)税工作的整个流程。丹东、盘锦、辽阳、铁岭等市上报的疑点问题,在现阶段出口货物退(免)税工作中非常典型,他们提出的发现、分析、解决问题的方法对于其他地区的工作具有借鉴意义,值得各地认真研究。
从疑点上报情况看,此项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比如,上报的疑点问题有的基本情况不够细致,缺乏具体说明;部分市对疑点问题的核实方法、处理方法、问题成因、可能造成的后果及对加强管理的建议等方面还没有进行深层次的剖析;部分市上报的疑点问题仅系正常的审核疑点。对存在的上述不足应认真加以改进。
二、省局疑点问题整理下发
省局在收到各市上报的疑点问题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分类、整理,并专门召开处务会研究、讨论,对于部分疑点问题还组成调查组赴企业进行了实地调查、核实,最终确定首批下发8个疑点问题(详见附件),布置各市进行核查。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学习领会,加强管理。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尽快组织各级出口退税管理人员进行学习、研究,斟酌各种疑点问题的实质及其影响,学习其他地区的先进管理经验,以便在工作中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进一步完善管理,堵塞漏洞。同时,还要对本地区存在类似疑点问题出口企业和相关行业的已审核审批的出口退(免)税资料进行核查,对于发现的问题采取相应处理措施,确保出口退税审核审批的准确无误,并按照《制度》要求以《分析表》形式将相关出口企业的核查情况和采取的处理措施,于2008年2月1日前上报省局(上报路径为“省局ftp服务器\各市上报\进出口处\疑点问题核查反馈\”)。
(二)夯实基础,抓好落实。要进一步做好《制度》的落实工作,使其常态化。日常工作中要着重注意发现、总结各类倾向性、苗头性、趋势性的疑点问题,按照《制度》要求对其进行认真细致的调查分析,及时上报省局。还要注意培养各级工作人员的文字综合能力和分析问题能力,上报的《出口货物退(免)税疑点问题核查分析表》内容要尽量详尽、清晰,对问题的分析、阐述做到合理、准确。
(三)总结经验,扎实推进。要注意总结经验,不断探索;要进一步完善疑点问题及其处理方法的上传、下发流程,健全和完善流程中各环节岗责体系;要进一步加强征退税衔接,将实施《制度》与征退税衔接、纳税评估等工作有机结合,进一步加强防范骗税工作。
附件:出口货物退(免)税疑点问题核查分析表(1-8)
出口货物退(免)税疑点问题核查分析表.rar
二OO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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