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65768101
财税眼 新闻 法规 筹划
专家之窗 预约 问答 咨询
新华学苑 课程 职场 考试
财税商务 财税超市 威客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基本分类-优惠政策 » 优惠政策 » 正文
基本分类-优惠政策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飞机维修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1-28  浏览次数:304
核心提示: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有关飞机维修劳务的增值税政策问题通知如下:为支持飞机维修行业的发展,决定自2000年1月1日起对飞机维修劳
                     文号:财税〔2000〕102号            发文日期:2000-10-12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有关飞机维修劳务的增值税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为支持飞机维修行业的发展,决定自2000年1月1日起对飞机维修劳务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6%的部分实行由税务机关即征即退的政策。
    请遵照执行。
 
 
[ 基本分类-优惠政策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全国分站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