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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饲料进口环节增值税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1-29  浏览次数:296
核心提示:海关总署:经国务院批准,对《进口饲料免征增值税范围》(见附表)所列进口饲料范围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序号1~13的商品,自200
 海关总署:
    经国务院批准,对《进口饲料免征增值税范围》(见附表)所列进口饲料范围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序号1~13的商品,自2001年1月1日起执行;序号14~15的商品,自2001年8月1日起执行。此前进口的饲料,请按本通知规定退补进口环节增值税。
    附件:进口饲料免征增值税的商品范围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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