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广东省煤炭资源税税额标准的通知


核心提示: 文号:财税[2005]171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05-12-12广东省财政厅、地方税务局: 经研究决定,自2006年1月1日起,
文号:财税[2005]171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05-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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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财政厅、地方税务局:
经研究决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将你省煤炭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统一提高至每吨3.6元。
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