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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分类-总局法规

财政部关于京九铁路耕地占用税纳税人问题的批复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3-07  浏览次数:206
核心提示: 文号:财农税字[1993]15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1993-4-8山东省财政厅:  你厅鲁财农税字[1993]第5号文收悉。经研究,
                               文号:财农税字[1993]15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199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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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财政厅:

  你厅鲁财农税字[1993]第5号文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按照耕地占用税“谁征地、谁纳税”的规定,同意你厅意见,京九铁路占用耕地,应由办理征地手续的各铁路工程局缴纳耕地占用税。对未经批准擅自占用耕地的,应按其实际占用面积征税。请做好征收工作,保证税款及时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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