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海关总署2011年第39号公告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1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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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非优惠原产地规则中实质性改变标准的规定》(海关总署令第122号),经研究,现就调整税目8412、9026项下产品的非优惠原产地标准公告如下:
将税目8412、9026项下产品原产地标准由现行的“税则归类改变”修订为“税则归类改变或者从价百分比30%”。
本公告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海关总署公告2011年第39号--调整税目8412、9026项下产品的非优惠原产地标准


核心提示: 文号:海关总署2011年第39号公告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11-6-2 根据《关于非优惠原产地规则中实质性改变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