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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2-22  浏览次数:293
核心提示:文号: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第31号公告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12/6/29 现就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

文号: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第31号公告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12/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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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就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附列资料(表一)中“简易征收办法征收增值税货物的销售额和应纳税额明细”部分增加3%征收率,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根据现行规定,选择简易办法按照销售额和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时填报。

    二、各地税务机关应做好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宣传和培训辅导工作。

  三、本公告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附列资料(表一)
   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第31号公告.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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