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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30号--第十七批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集团)技术中心名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3-12  浏览次数:223
核心提示: 文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2010年第30号公告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10
                    文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2010年第30号公告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1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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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经审定,现将第十七批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集团)技术中心名单公告如下:

确认中国华电工程(集团)总公司等93家企业技术中心和南通中远船务工程有限公司等4家分技术中心为第十七批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集团)技术中心。请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集团)技术中心按照《海关总署2007年第13号公告》的规定,向单位所在地直属海关申请办理减免税备案、审批等有关手续。

  特此公告。

  附件:1、第十七批国家认定企业(集团)技术中心及分中心名单

  2、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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