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商务部2010年第72号公告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10-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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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出口商品配额管理办法》,现公布2011年农产品和工业品出口配额总量。凡符合条件的配额申请人可按相关规定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委(厅、局)、商务厅(局)或直接向商务部提出申请。商务部受理申请的时间为2010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
附件:2011年农产品和工业品出口配额总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二O一O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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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公告2010年第72号--公布2011年农产品和工业品出口配额总量


核心提示: 文号:商务部2010年第72号公告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10-10-2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出口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