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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分类-总局法规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民航空地勤人员的伙食费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3-13  浏览次数:272
核心提示:文号:财税字[1995]77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1995/10/5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
文号:财税字[1995]77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1995/10/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经报国务院同意,民航空地勤人员的伙食费应当按照税法规定,并入工资、薪金所得,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并由支付单位负责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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