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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技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2008年第60号公告--第十五批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集团]技术中心名单的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3-13  浏览次数:304
核心提示:文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技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2008年第60号公告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08-9-26

文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技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2008年第60号公告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08-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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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经审定,现将第十五批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集团)技术中心名单公告如下:

  确认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等76家企业技术中心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分技术中心为第十五批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集团)技术中心。请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集团)技术中心按照《海关总署2007年第13号公告》的规定,向单位所在地直属海关申请办理减免税备案、审批等有关手续。

  特此公告。

  附件:一、第十五批国家认定企业(集团)技术中心及分中心名单

  二、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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