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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分类-总局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定郑州卷烟总厂等企业部分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2-26  浏览次数:266
核心提示:文号:国税函[2006]919号  状态:部分失效  发文日期:2006/10/8  失效日期:2009/5/1  【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

文号:国税函[2006]919号  状态:部分失效  发文日期:2006/10/8  失效日期:20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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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废止有关核定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文件清单的通知》(国税函[2009]385号),自2009年5月1日起本文件中税务总局核定的消费税计税价格全部失效。】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根据《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信息采集和核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第5号令)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新牌号、新规格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税函[2006]373号)的规定,对郑州卷烟总厂、河南新郑烟草(集团)公司、许昌卷烟总厂部分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不含增值税)核定如下,自2006年10月1日起执行。

  生产企业名称 卷烟牌号 烟支包装规格 计税价格  元/条(200支)

  河南新郑烟草(集团)公司芒果(软)24.3*(64+20)mm全包装9.66

  河南新郑烟草(集团)公司金芒果(银硬)24.3*(59+25)mm硬盒翻盖16.55

  河南新郑烟草(集团)公司洛烟(红硬)24.3*(59+25)mm硬盒翻盖16.84

  河南新郑烟草(集团)公司红旗渠(银硬)24.3*(59+25)mm硬盒翻盖25.64

  河南新郑烟草(集团)公司小浪底(金世界)24.3*(54+30)mm硬盒翻盖32.50

  河南新郑烟草(集团)公司金芒果(绿硬)24.3*(59+25)mm硬盒翻盖44.83

  河南新郑烟草(集团)公司洛烟(金硬)24.3*(54+30)mm硬盒翻盖59.74

  许昌卷烟总厂金许昌(黄软)24.3*(64+20)全包装13.45

  许昌卷烟总厂帝豪(红硬)24.3*(54+30)16支硬盒翻盖136.75

  许昌卷烟总厂春雷(白软)24.3*(64+20)全包装9.93

  许昌卷烟总厂中原(蓝硬)24.3*(64+20)硬盒翻盖17.24

  许昌卷烟总厂帝豪(金硬)24.3*(64+20)硬盒翻盖61.54

  许昌卷烟总厂帝豪(金黄硬)24.3*(64+20)硬盒翻盖48.28

  许昌卷烟总厂金许昌(银星)24.3*(64+20)全包装25.52

  许昌卷烟总厂金许昌(红硬)24.3*(64+20)硬盒翻盖17.93

  许昌卷烟总厂春雷(黄硬)24.3*(64+20)硬盒翻盖16.21

  许昌卷烟总厂群英会(红硬)24.3*(64+20)硬盒翻盖16.09

  许昌卷烟总厂白河桥(白硬)24.3*(64+20)硬盒翻盖17.24

  许昌卷烟总厂白河桥(红软)24.3*(64+20)全包装13.79

  许昌卷烟总厂金许昌(黄硬)24.3*(64+20)硬盒翻盖33.10

  郑州卷烟总厂沙

  河(七彩)24.3*(64+20)全包装12.41

  郑州卷烟总厂沙

  河(红白硬)24.3*(64+20)硬盒翻盖12.82

  郑州卷烟总厂沙

  河(吉利)24.3*(64+20)硬盒翻盖14.83

  郑州卷烟总厂黄金叶(黄金时代)24.3*(64+20)硬盒翻盖25.52

  郑州卷烟总厂沙

  河(吉祥)24.3*(64+20)硬盒翻盖16.21

  郑州卷烟总厂黄金叶(世纪之光)24.3*(64+20)硬盒翻盖23.45

  郑州卷烟总厂沙

  河(一帆风顺)24.3*(64+20)硬盒翻盖25.52

  郑州卷烟总厂黄金叶(大河之尊)24.3*(64+20)硬盒翻盖4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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