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关于对宫内节育器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的公告


核心提示: 文号:海关总署2004年第12号公告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04-4-27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宫内节育器免征进口
文号:海关总署2004年第12号公告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04-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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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宫内节育器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的通知》(财关税〔2003〕17号),自2004年5月1日起,对宫内节育器(税则号列:90189080)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