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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分类-总局法规

财政部关于对白银恢复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3-19  浏览次数:259
核心提示: 文号:财税[2003]44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03-2-27海关总署: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白银管理体制改革的有关决定精
                                    文号:财税[2003]44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03-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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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白银管理体制改革的有关决定精神,自2003年1月1日起,对银精矿含银、其他有色金属精矿含银、冶炼中间产品含银及成品银恢复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具体税号见附件。

  请通知各海关遵照执行。

  附件:白银产品税则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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