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印刷电路板制造用宽光致抗蚀干膜等两种商品实行暂定关税的通知


核心提示: 文号:税委会[2002]6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02-9-19海关总署: 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
文号:税委会[2002]6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02-9-19
—————————————————————————————————————————————————————————
海关总署:
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国务院批准,决定从2002年10月1日起对“印刷电路板制造用光致抗蚀干膜”和“覆铜箔板玻璃纤维布”等两种商品实行年度暂定关税,具体税率见附表。请遵照执行。
附表:印刷电路板制造用宽光致抗蚀干膜等产品暂定关税税率表
序号 税则号列 货品名称 最惠国税率 暂定关税税率
1 37024221 印刷电路板制造 9元/平方米 1.2元/平方米
37024422 用光致抗蚀干膜
2 70195900 覆铜箔板玻璃纤维布 12% 6%
进口关税=进口关税完税价格× (进口关税适用税率+加征税率)。
进口环节增值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完税价格×进口环节增值税。
税率进口环节增值税完税价格=进口关税完税价格+进口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