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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分类-总局法规

关于杏仁油 葡萄籽油增值税适用税率问题的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4-24  浏览次数:1757154
核心提示:关于杏仁油 葡萄籽油增值税适用税率问题的公告
 现将杏仁油、葡萄籽油的增值税适用税率公告如下:

  杏仁油、葡萄籽油属于食用植物油,适用13%增值税税率。
本公告自2014年6月1日起执行。



国家税务总局

2014年4月11日

  链接:相关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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