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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分类-总局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财政补贴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2-03  浏览次数:223
核心提示: 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号 发文时间:2013年01月08日  现将中央财政补贴增值税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按照现行增值
                             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号      发文时间:2013年01月08日
  
现将中央财政补贴增值税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按照现行增值税政策,纳税人取得的中央财政补贴,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本公告自2013年2月1日起施行。此前已发生未处理的,按本公告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3年1月8日
  分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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