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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分类-总局法规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四川省煤炭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3-01  浏览次数:325
核心提示: 文号:财税[2006]136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06-9-15四川省财政厅、地方税务局:  经研究决定,自2006年9月1日起,

                         文号:财税[2006]136号  状态:有效  发文日期:2006-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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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财政厅、地方税务局:

  经研究决定,自2006年9月1日起,将你省煤炭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统一提高至每吨2.5元。

  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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