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船税征管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48号)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已经缴纳车船税的车船变更所有权或管理权的,地方税务机关对原车船所有人或管理人不予办理退税,对现车船所有人或管理人也不再征收当年度的税款。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 政策依据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船税征管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4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