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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车辆报废了,已缴纳的车船税可以申请退税吗?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1-20  浏览次数:1010
核心提示: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6号)第十四条规定,在一个纳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6号)第十四条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已完税的车船被盗抢、报废、灭失的,纳税人可以凭有关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和完税证明,向纳税所在地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自被盗抢、报废、灭失月份起至该纳税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 政策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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