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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车主缴纳车辆购置税后,如果想为车辆转籍应怎样办理手续?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1-20  浏览次数:442
核心提示: 答:根据《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5号)规定,转籍是指同一车辆的登记注册地发生变动的情形。车辆转籍分

    答:根据《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5号)规定,转籍是指同一车辆的登记注册地发生变动的情形。车辆转籍分转出和转入。车辆发生过户、转籍、变更等情况时,车主应在向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办理车辆变动手续之日起3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档案变动手续。

  车主办理车辆转出手续时,应如实填写变动表,提供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出具的车辆转出证明材料。转出地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据此办理档案转出手续,向转入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车辆购置税档案转移通知书》。车主办理车辆转入手续时,应如实填写变动表,提供转出地主管税务机关核发的完税证明正本、档案转移通知书和档案。转入地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将转出地主管税务机关核发的完税证明正本、档案转移通知书和档案留存。对转籍车辆核发新的完税证明正本(副本留存)。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 政策依据 ————————————————

《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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